一位法律系學生到法院實習,頂尖網頁設計審判一件殺人案,他指著兇器問被告:“你見過這把刀嗎?”實習生反復向被告交待了政策,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認。退庭后,實習生回憶這次審判,覺得自己態度不夠嚴厲,缺乏威懾力量。于是,第二天開庭時,他緊皺雙眉,圓睜雙目,拍著桌子厲聲問道:“說!見過這把刀嗎?”“見過,”被告低聲回答。實習生認為自己的威懾力發揮了作用,他又拍了下桌子,問道:“說!什么時間?什么地點?”“昨天,這里。”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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